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22號),現就做好冷鏈物流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月10日。 各區縣(自治縣)、開發區口岸物流主管部門需于2月28日前提交匯總資料。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22月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經營貸產生的利息,按照不超過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以2022年7月一年期貸款基礎利率LPR為準)的50%給予貼息,原則上每戶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一)企業在重慶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道路運輸、城市配送等。 (三)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含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 (四)企業在2022年7至12月有以本單位為借款人的經營貸款還本付息記錄。 (五)下列條件滿足其一: 1.企業自有冷藏車數量超過5臺,且企業自有冷藏車數量超過企業自有貨運車輛總數的50%。 2.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中,運輸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占比第一,以企業2021或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為準。 (六)企業自有冷藏車輛溫度、位置等實時信息原則上應接入全市冷鏈物流公共信息平臺。